东莞晨南建筑有限公司:
经查,你单位存在拖欠连州市保升阅山项目6#、7#、8#水泥班组工人工资的问题。我局于2024年3月2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4〕第25号)、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4〕第25-1号)。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4〕第25号)
2.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4〕第25-1号)
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5月28日
附件: